江波龙诉晶存侵犯商业秘密案一审判决出炉
编辑: 发布:2023-12-19 14:50近日,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波龙”)收到深圳中院出具的(2020)粤03民初3333号《民事判决书》的一审判决。深圳中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深圳市晶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存公司”)未经许可在 LPDDR3 芯片测试经营业务中使用了公司在案件中主张的相关商业秘密密点的技术信息。公司涉案的商业秘密由被告卢浩、赵迎未经许可披露给被告晶存公司,被告卢浩、赵迎、晶存公司共同侵害了公司对上述商业秘密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应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深圳中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卢浩、赵迎、深圳市晶存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案商业秘密的行为;
二、被告卢浩、赵迎、深圳市晶存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14,183,388.4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