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成毛利率可望提升
编辑:Helan 发布:2009-12-31 10:48美国封装专利业者Tessera控告国内外DRAM业者侵权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终判Tessera败诉,原本有付Tessera权利金的封测厂力成科技(6239)指出,若未来不需要再缴交权利金予Tessera,力成代工价格将更具优势,与同业间价差可拉大5%至10%。法人认为,DRAM封测厂不需支付权利金后,有助于提升毛利率及获利表现。
Tessera于2007年向美国ITC提出专利侵权案,控告包括南科、力晶、茂德、金士顿、宏碁等台湾多家DRAM厂及OEM厂,侵犯了Tessera的DDR2及DDR3封装专利技术。经过2年多的审理,ITC昨日终判Tessera侵权败诉,原本被控告的DRAM厂,所生产的DRAM颗粒或模组将可进口美国市场。
Tessera指控的是DDR2及DDR3封装技术专利,所以台湾封测厂中,仅有力成及联测等2家公司,有向Tessera缴交权利金。业者表示,每颗DRAM出货需支付给Tessera的专利费大约是新台币1元,但ITC判Tessera败诉后,未来封测厂若不需要支付权利金给Tessera,对于毛利率及获利提升有一定帮助。
针对权利金问题,力成指出若未来不需要再缴,则力成的代工价格将更具优势,与同业间的价差可再拉大5%至10%。力成也指出,力成虽然有缴交Tessera权利金,但这笔钱多是由客户缴交,也就是已转嫁出去。